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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1月13日,當涂縣法院對陳學忠等33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陳學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采礦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等10項罪名,數罪并罰后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成華等32名被告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十年不等,并處相應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學忠自1996年起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原始資本積累,2000年以打砸他人財產形成惡名。20年內籠絡吸收多名社會閑散人員實施違法放貸、非法討債、串通投標、開設賭場、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行為,非法獲取數億元巨額財產,形成“以黑護商、以商養黑”的利益閉環,做大成勢含組織領導者、骨干成員、積極參與者等層級分明、分工清晰、制度明確的黑社會組織。至該組織成員案發被捕,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多達70余起,以暴力、威脅手段等欺壓、殘害群眾,對相關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
法院認為,陳學忠等33人組織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所具有的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危害性特征,陳學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成立,其組織領導者應當按照其所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余被告人根據各自犯罪事實、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等,作出以上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